
近期,咱们李云齐律师团队代理了一个滥用愈美片被吸毒行政处罚的案子。当事人是od(overdose,过量用药)圈子的一位Oder。
愈美片是一种复方制剂,含有列管物质右美沙芬,右美沙芬在2024年列管,如非法滥用就是吸毒违法行为。
那么,滥用愈美片呢?到底是不是吸毒呢?
我们可以用之前被列管的2个物质来推敲。曲马多列管后,注意,这是单方制剂。过了几年,曲马多复方制剂被列管。还有一个,氢考酮也一样,先列管的单方制剂,后列管的复方制剂。
大胆假设下,是不是因为单方制剂被列管后,滥用者选择了擦边的方法,逃避法律监管,去滥用复方制剂。最后复方制剂也被列管。也就意味着,列管了单方制剂后,滥用复方制剂就不担心被处罚?所以才列管了复方制剂呢?
从朴素的价值观道德观来讲,滥用普瑞、愈美不但是错误的,无法容忍的,一板药往嘴里赛,这不就是毒虫吗,和吸毒有什么分别呢?
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单方被列管,不等于复方被列管,所以我们才有信心做这个案子。
再举个例子,网购平台销量较好的某款止咳水,不用处方就能买到,也是复方制剂,但含有罂粟壳,而罂粟壳是被列管的,如果滥用这类止咳水,该怎么算呢?